案由写在诉状的哪里

时间:2025-01-16 21:37:06

案由通常写在 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具体来说,它位于请求事项之后,事实和理由之前。案由是诉讼请求的概括,说明了原告请求法院解决的具体民事权益争议问题。

首部:

包括标题、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代理人、代表人)和案由。标题要写明案件性质和文书种类名称,当事人部分要依次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详细信息,案由要写明案件名称。

正文:

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写明争议的具体问题、起因、经过、现状和焦点,并根据事实和证据阐明理由。

结尾:

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然后在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附项:

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因此,案由是起诉状的重要部分,应明确写在正文部分,以便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性质和争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