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5-04-08 06:19:0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此次专项监督旨在回应市场经营主体关切,通过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防治办案与利益挂钩

过去一年,最高检对收集到的1500余条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31件重点案件分四批交相关地方办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办结21件,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2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5.7亿余元。

此次开展专项监督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坚决防治办案与利益挂钩。

“专项监督行动精准回应了当前企业界对执法司法公平性的关切,释放了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护航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晓璐称,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并不鲜见。部分案件因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驱动,出现“逐利办案”“滥用强制措施”等现象,甚至将经济纠纷刑事化,严重损害企业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最高检强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严查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将为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

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与公正司法背道而驰,严重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破坏法治秩序,损害营商环境。”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此前介绍,湖北史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通过类案监督撤案128人,监督返还不当“查扣冻”达2500余万元。

荣华控股企业集团董事长崔荣华称,专项监督直指“趋利性执法”等企业痛点,就像为企业卸下无形的枷锁,特别是对企业在跨区域经营中遭遇的地方保护主义,终于有了强有力的司法救济渠道。

据了解,最高检日前已制定《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要认真落实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聚焦11个方面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

动真碰硬解难题。最高检明确专项监督的着力点,主要包括突出涉企刑事案件的监督办案,依法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制措施监督等,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合力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依法加强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等等。

最高检提出,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探索,推动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为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最高检明确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类案研判等工作衔接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着力解决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受访专家表示,通过监督前置化、常态化,从源头降低法律风险。

最高检明确,要勇于自我监督,直面问题不回避、动真碰硬出实招、刀刃向内见实效,坚决纠治检察机关自身履职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最高检正在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办理跨区域涉企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提供制度性保障。

“期待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为契机,进一步细化涉企案件审查标准,畅通企业申诉渠道,并推动执法司法数据公开,以透明促公信。”程晓璐说,唯有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治与市场的检验,才能真正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崔荣华表示,通过专项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让各类企业都能在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中安心经营。希望能将专项监督成果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安排,例如建立民营企业司法诉求直通车、完善执法司法监督评价体系等,确保监督更加精准有效。(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