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快评丨“到此一游”的小刻刀当休矣
时间:2025-05-06 08:10:00
时间:2025-05-06 08:10:00
广西江洲地下长廊位于河池市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被称为全世界发育于二叠系可溶岩地层中的“第一长洞”。近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江洲地下长廊的钟乳石上,被人清晰地刻上了“某某某到此一游”等字样,刻字印记共有两处。发帖人表示,看到钟乳石被刻字的一瞬间,十分心痛。(据光明网5月3日报道)
又是“到此一游”!从北京八达岭长城到埃及卢克索神庙,从敦煌壁画到黄山迎客松,类似事件屡屡发生,一次次地刺痛着公众神经。
当歪歪扭扭的“到此一游”出现在需要万年沉淀的自然奇迹之上,当破坏者妄图通过“留名”实现永恒,殊不知这种与时间法则和文明伦理完全相悖的方式恰恰将其刻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
此种行为的背后,体现出的是部分游客对大自然敬畏之心的缺乏,是唯流量论催生出的畸形自我展示,是“也许没人抓”的侥幸心理;同时也凸显出旅游管理相关部门在规划与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凤山地质公园虽划定了禁入区,但面对长达53公里的江洲地下长廊旱洞,做到监管到位很难。
在一些网络社交平台上,不少探险类帖子对该长廊多有提及。有博主撰文称:“该洞内情况复杂,建议不要贸然入洞,只在洞口拍照留念即可。”也有博主发布了线路攻略,甚至建议“从××洞口进,××洞口出”,并特别提及沿途有闪闪发光的钟乳石。可见,刻字行为并非偶发。本该禁入的“第一长洞”,怎么反而成了某些人跃跃欲试的热门打卡地?此风如不下狠手遏制,后果不堪设想。
尽管关于提升游客素质和法律意识的呼吁已是老生常谈,但是总有人在明晃晃的底线上蹦跳,因此严管必不可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可追究刑责。
面对自然遗产保护的困局,全球范围内已形成多元化的防御治理体系。比如有的景区将破坏文物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到“赔不起”的数额;有的则实行“分级开放”制度,珍贵地质构造仅向科考团队开放;也有些地方利用科技赋能,通过“虚拟涂鸦”技术,让游客通过AR设备在虚拟岩壁上留言过过手瘾……下重锤治理也好,讲情讲理感化也罢,其目的都是希望放过这些大自然的宝贝,让小刻刀休矣。
不过手段终究是治标之策,只有提高大众文明素养,增强其自觉自律意识,才能更好地治未病、除祸根。在杭州西湖,退休老教师等组成的文保志愿团队二十年如一日劝阻各种乱写乱刻行为;黄山、敦煌等地实施了垃圾换礼物、换门票政策;三星堆博物馆等则推出了“修复体验课”……越来越多的方式正在重塑公众与文化遗产的相处模式。
司马迁游历山河“究天人之际”,徐霞客用脚步丈量大地而未损一草一木。今天,我们或许更应懂得:真正的旅行纪念,不在于把名字刻入石头,而在于让文明的精神融入血脉——正如那些默默守护钟乳石万年的水滴,无声无息,却铸就永恒。
当每个游客都能成为山河的守护者、文明的传灯人,那些曾被刻刀伤害的钟乳石,终将在时光中凝结成警示后人的“文明化石”。(韩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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