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看辽宁丨丹东采取“协调审理+联合重整”助企脱困 9个月让7家新能源企业“重生”
时间:2025-04-13 06:14:00
时间:2025-04-13 06:14:00
“2023年3月7日进入重整程序,同年12月22日就重整成功,盘活7家新能源企业,仅仅用了9个月时间。”4月11日,在东港新农光伏电站7家项目公司厂区,提及企业的焕新,公司执行总经理刘树国深有感触地说,“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丹东市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坚定了继续投资的信心。今年,企业将投入1500万元对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全年发电量预计可以从现有的3.4亿千瓦时提高到3.8亿千瓦时。”
东港新农光伏电站7家项目公司的前身是东港兴尧新能源等7家公司。2016年,他们在丹东东港市新农镇四家子村廉家坝水库建设300MW装机容量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约9000亩,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水上单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然而,由于经营不善,7家公司面临破产。
“这7家公司是丹东本地具有代表性的新能源企业,年售电收入过亿元。它们虽然负债高,但资产优良,为充分平衡各方权益,我们在审理中采取了‘协调审理+联合重整’的办法,助力企业脱困重生。”案件负责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黄日宏介绍。
何谓“协调审理+联合重整”?7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同一、资产关联密切,由于发电业务协同性强,若分别单独重整,可能影响发电业务的开展,减损重整价值,不利于彻底化解风险。为此,破产重整案管理人团队采用协调审理规则,创新重整模式,确定了招募共同投资人、联合重整的方向,引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所属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在为7家公司保留相应资质和申领国补主体资格的同时,实现了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作为原垫资总承包方和最大债权人,如果这7家公司破产清算,我们欠款追不回来,也会遭受巨大损失。是丹东中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贴心服务,让我们企业总部决定投资17亿元,盘活了这个项目。”刘树国补充道。
“协调审理+联合重整”的大胆尝试,为7家公司处置债务达26.63亿元,盘活资产21亿元,并成功引入17亿元央企投资,救“活”了具有发展前景但一时遭遇困难的企业。“这一创新性举措不仅对法律适用产生积极影响,更为丹东地区的企业发展营造了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付金波表示。
(辽宁日报 记者 黄宝锋 王卢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