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辞退如何赔偿
时间:2024-12-28 17: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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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的赔偿标准如下:
应继续支付至相应的假期结束。
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赔偿
生育津贴:若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导致社保中断,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则应予赔偿。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引、流产的医疗费,如社保中断无法享受,则用人单位应予赔偿。
孕期工资:基于孕期女职工特殊情况,被辞退后难以再就业,怀孕期间工资损失应由用人单位适当补偿。
产假工资:如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哺乳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剥夺了女职工享受哺乳假的合法权益,应赔偿哺乳假工资。
赔偿款发放时间通常在办理交接完成后,但具体发放时间需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辞退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以上赔偿的支持力度和赔付标准并不统一,实践中须视当地具体情况进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