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消离婚
时间:2024-12-27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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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登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撤销:
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离婚判决尚未生效,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向法院提出撤回离婚诉讼的申请。
一旦离婚判决书生效,就不能再撤回离婚。
如果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胁迫结婚或隐瞒重大疾病等,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当事人反悔,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复婚登记手续,恢复婚姻关系。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具体操作可能因地方民政局或法院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