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权包括哪些权利

时间:2025-01-13 09:32:16

复制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印刷、复印、拓印:

以这些方式将作品从一种物质载体复制到另一种物质载体上,制作出与原作品相同形态的复制品。

录音、录像:

以这些方式将作品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如将音乐、声音、影像等录制下来或转换成其他存储介质。

翻录、翻拍:

以这些方式将已有的录音、录像作品再次复制,制作出与原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复制品。

改编、翻译、汇编:

对原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成其他语言或文字,或将其与其他作品汇编成新的作品。

无形复制:

如将剧本、乐谱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讲稿的演说或讲义文稿之朗读等,这些虽不涉及物质载体的复制,但同样属于复制权的范畴。

总结来说,复制权包括以任何形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既包括有形复制也包括无形复制,是著作权人控制作品传播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