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挂牌出让

时间:2024-12-27 21:57:34

挂牌转让的步骤如下:

初步审核

转让方需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转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清产核算

由转让方组织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若转让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产核资。

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并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包括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有产权登记证、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信息披露

转让方应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合理确定转让底价和转让信息公告期,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且低于1000万元)或2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

征集及确定受让方

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并选择受让方。竞价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转让款。交易结果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产权交易鉴证

场内结算: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产权交易机构的结算账户。待产权转让权属变更手续完成后,转让方携带权属变更的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收款凭证到北交所办理交易价款划转。分期结算:交易价款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建议:

在进行挂牌转让前,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齐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流程操作。

若涉及国有资产,需特别注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流程。

选择有经验的产权交易机构,确保转让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