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违反了什么
时间:2025-01-11 04:55:44
时间:2025-01-11 04:55:44
嫖娼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
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
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党员必须履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义务。党员发生嫖娼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根据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贯彻纪法分开原则,对国家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内容,在分则中不再重复规定,在总则中设定专门条款实现纪法衔接。
嫖娼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党纪处分适用纪法衔接条款,而不是定性为违反生活纪律。
综上所述,嫖娼行为在一般情况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在特定情况下,如嫖宿幼女或明知患有严重性病而嫖娼,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此外,党员嫖娼行为还会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