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去哪里办理
时间:2025-01-17 05: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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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应当在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起诉状
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
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出轨、分居、重婚等)
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如存款清单、房产证、车辆产权信息等)
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决定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根据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院立案后,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回家等待通知。法院会给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同时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双方开庭审理。庭审时,双方需到场,法官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审理,可能会询问一些问题,也可能需要双方提供更多的证据。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建议: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法院能够顺利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