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哪些可以变更

时间:2025-01-12 21:16:14

在招标过程中,以下情况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不可抗力

自然因素: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社会因素:如政府政策的变更、规划的调整等。

变更估价

由于物价波动、法律变化等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从而引发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情况。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果经过评估认为可行,可以引发合同变更。

非实质性内容变更

包括对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的变更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工程变更

改变合同工程的标高、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质量标准、基线、位置或尺寸。

追加额外工作。

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但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招标主体变更

必须由招标方以书面形式明确通知招标人,并且招标方需要以新的招标主体参加招标,完成招标过程。

其他特定情况

如招标过程中因特定原因(如潜在投标人不足、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等)需要重新招标。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变更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不得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变更后的内容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