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少两是哪个法律

时间:2025-01-16 09:54:39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通常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