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督都有哪些
时间:2025-01-13 00: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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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对执行程序或执行工作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媒体的监督,法院内部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等。
仅指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具体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法院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
本院院长监督: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原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机构有监督权,包括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对执行死刑判决的监督,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临场监督、验明正身,防止错杀。
包括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缓刑等是否违法的监督。
对看守所和劳动教养的活动是否违法进行监督。
例如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建运用“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
例如财政部辽宁监管局推动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工作,进行财政监督。
这些监督形式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执行工作实施监督,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合法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