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有哪些
时间:2025-01-12 16: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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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但不改变占有。
当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资产的价金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
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优先获得占有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留置财产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未履行时,优先获得该财产来偿还债务。
这些担保物权的共同目的是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能够优先受偿。它们分别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包括转移占有(抵押权)、转移占有(质权)和继续占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