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哪些证据

时间:2025-01-13 06:28:50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这些证据可以分为几大类:

主体身份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婚证或婚姻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夫妻关系。

子女户口簿、收养证、出生证明等,证明子女的相关情况。

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嫖娼等过错的证据。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如婆媳矛盾、丈夫不管家、老婆爱打麻将、酗酒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企业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车辆、知识产权、债权、住房公积金、理财产品等。

分割财产的证据,如结婚时彩礼等款项的相关证据、婚前婚内财产协议书、银行存款证明、不动产证据(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等)、特别动产证据(车船购买合同、贷款合同、车船行驶证)、银行卡账户、股票账户、基金账户、保险单、游戏账户等信息、生产经营投资的相关证据。

证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双方的收入证明,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教育背景,证明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居住条件,证实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

照顾孩子的经历,证明具备育儿经验和能力。

涉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特殊情形除外。

其他相关证据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书面证据,警方制作的涉及非法同居情况的笔录,单位查实当事人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