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时间:2025-01-12 18:25:44
时间:2025-01-12 18:25:44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以下手续:
参保材料(线下办理需提供纸质版)。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领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市民卡(社会保障卡)批量申领花名册(含电子版)。
申请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头像照片一张。
停止保险手续
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停止保险手续,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等相关文件。
失业人员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失业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相关部门在收到单位提交的材料后,需在一周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卡》。
失业人员自核准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月起,每月需到指定地点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建议:
失业人员应尽早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