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怎么结算
时间:2025-01-06 13: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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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的结算方式主要依据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以及是否在当年已安排年休假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结算方法: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入职员工若在当年连续工作满12个月,则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有年休假。
离职员工在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方法同新入职员工。
-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其工资报酬应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
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年休假天数。
建议:
用人单位在计算员工年休假时,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折算,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
员工在离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折算并支付其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