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费什么时候取消的
时间:2025-01-10 03: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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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费在 2001年就已经取消了。具体依据如下:
1. 2001年国家计委和财政部颁布了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用。
2. 2009年5月1日,《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停止收取“三通费”,对已收取的立即予以清退。
因此,三通费在2001年就已经被取消,而贵州省则是在2009年5月1日开始停止收取并清退已收取的三通费。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费用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