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宪法权威的方式(如何做宪法的拥护者、践行者、捍卫者)

时间:2024-10-03 11:15:16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宪法是我们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我们要从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几个方面维护宪法权威,做宪法的拥护者、践行者、捍卫者。

首先,带头尊崇法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树立法律神圣的尊严和威信,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其次,带头学习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公职人员要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再次,带头运用法律。作为公职人员要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办事,始终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最后,带头遵守法律。公职人员既是普通公民中的一员,又是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公仆,要时刻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权办事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